《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》已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新条例对房屋安全鉴定作出明确规定,关乎每位业主的切身责任。

这些房屋须要进行安全鉴定
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;出现地基下沉、墙体开裂、结构变形等安全隐患的;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冲击后的;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;因相邻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周边房屋安全的;超过原设计标准加大楼(屋)面荷载的;安装设施、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;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、改建或扩建的;房屋外立面出现异常变形、严重脱落的。
公共建筑的鉴定频次更严格
房屋安全责任人需对房屋使用安全进行定期检查,对于学校、医院、商场、体育馆、养老院等公共建筑,应按规定增加安全鉴定的频次。
明确违规者将承担法律责任
房屋安全责任人若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、加固维修或危险房屋拆除的责任,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此条例的出台,标志着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进入法治化、规范化的新阶段,旨在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。